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;负责全市教师工作,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;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、规划、管理,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、招聘录用、职务评聘、培养培训、考核奖惩、调整流动等职责;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干部培训工作。 
  指导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;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。